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增强执法力量,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5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中面向复退军人招收30名,大专以上学历20名(女姓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管工作,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以放宽到初中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5、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后至1991年7月31日前出生)。
6、符合城管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7、同等条件下党员、有城管工作经验的、受过表彰的优先聘用。
8、专职从事城市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转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公告。将有关招聘信息通过上杭县人事人才网及上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审查。经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拟确定进入考试的人员。
3、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分值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要求,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主要测查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言语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5、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另行递补。
6、聘用。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在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经城管执法大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合同,下同)。
2、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3、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900元,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每月900元,并享有出勤补贴、加班补贴、劳保等待遇,同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年终考核合格发放一定的奖金。参照执法队员配备标志服。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正常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上杭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建设局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1)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历)证、复、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需交报名及考务费每人100元。
5、联系人:罗福昌 联系电话:13850671535
上杭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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